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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、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6-04 丨 阅读次数:457
各设区市建设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,各有关企业:
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、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》(建办市函〔2021〕210号,全文请登录住建部网站下载)要求,2020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、建设工程监理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执行相关统计调查制度。
请有关企业按住建部通知要求,于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统计报表系统,实事求是依法填报各项统计数据,严格按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间的逻辑关系。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并督促辖区有关企业按时、准确填报统计报表数据,认真做好审核工作,确保数据的完整性、准确性和及时性,于2020年7月1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分别报送至省厅科技设计处、工程建设管理处和省造价总站,以便省厅复核汇总,按时上报住建部。
省厅业务咨询电话:
勘察设计统计 0591-87546724、87614024
工程监理统计 0591-87669827
工程招标代理统计 0591-87669568
住建部技术咨询电话:010-88018812、88018813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21年6月2日